中光学: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主持人:董事长陈海波先生
-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4,904,73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43.9912%。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13,964,7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43.63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7名,代表股份939,98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0.3599%。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8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00,83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1.799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审议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14,833,638
99.9381%
4,629,731
98.4875%
反对
54,100
0.0471%
54,100
1.1509%
弃权
17,000
0.0148%
17,000
0.3616%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 审议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14,832,438
99.9371%
4,628,531
98.4620%
反对
55,000
0.0479%
55,000
1.1700%
弃权
17,300
0.0151%
17,300
0.3680%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
3. 审议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14,830,538
99.9354%
4,626,631
98.4216%
反对
56,800
0.0494%
56,800
1.2083%
弃权
17,400
0.0151%
17,400
0.3701%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
4. 审议议案4.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14,806,238
99.9143%
4,602,331
97.9046%
反对
81,100
0.0706%
81,100
1.7252%
弃权
17,400
0.0151%
17,400
0.3701%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
- 审议议案5.00《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14,782,938
99.8940%
4,579,031
97.4090%
反对
104,400
0.0909%
104,400
2.2209%
弃权
17,400
0.0151%
17,400
0.3701%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
- 审议议案6.00《关于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4,629,431
98.4811%
4,629,431
98.4811%
反对
54,000
1.1487%
54,000
1.1487%
弃权
17,400
0.3701%
17,400
0.3701%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
7. 审议议案7.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14,783,438
99.8944%
4,579,531
97.4196%
反对
103,900
0.0904%
103,900
2.2102%
弃权
17,400
0.0151%
17,400
0.3701%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说明
会议就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及2026年度薪酬确定方案向股东会进行了说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方案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见证律师姓名:鲁放、刘耕辰
-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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