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葛丰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兼财务总监谢伟光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7,423,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2,440,108股的 39.309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6,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2,440,108股的 0.0321%;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73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56,886,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2,440,108股的 39.277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关于向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表决结果
273,430,097
98.0357%
5,017,550
1.7990%
461,100
0.1653%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
中小投资者反对票数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
中小投资者弃权票数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
表决结果
例
例
例
57,792,054
91.3409%
5,017,550
7.9303%
461,100
0.7288%
通过
关联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 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2)。
2、《关于向深圳市中开昱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表决结果
436,321,743
98.7633%
4,995,550
1.1308%
468,200
0.106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中小投资者反对票数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中小投资者弃权票数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表决结果
57,806,954
91.3645%
4,995,550
7.8955%
468,200
0.7400%
通过
关联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2)。
3、《关于向深圳市光明区科创中心投资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表决结果
651,996,286
99.1745%
4,950,550
0.7530%
476,700
0.0725%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中小投资者反对票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中小投资者弃权票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表决结果
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57,843,454
91.4222%
4,950,550
7.8244%
476,700
0.7534%
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上文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刘兴律师、张子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6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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