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卓锦股份2026-05-26 00:00

摘要

1卓锦股份公告,董事长兼总经理、实控人卓未龙及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因个人原因辞任。
2卓未龙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但仍持有34.79%股份,为控股股东;
3陈奉连留任工程中心总监。
4两人离任不影响董事会运作及正常经营。
5卓未龙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需继续遵守减持及持股变动规定。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呈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卓未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奉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卓未龙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陈奉连先生将在公司内继续担任工程中心总监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时间

离任原因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具体职务(如适用)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卓未龙

董事长、总经理

2026年5月22日

2027年1月2日

个人原因

否

不适用

是

陈奉连

董事、副总经理

2026年5月22日

2027年1月2日

个人原因

是

工程管理中心总监

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卓未龙先生与陈奉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两人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未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19,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4.79% ,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辞职后,卓未龙先生与陈奉连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卓未龙先生已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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