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莱赛激光: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摘要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股东
6,000,000
6.286%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高于1,909,000
2%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市场价格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易日后的3个月内
注:如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时,则调整相应的减持数量,保持减持比例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的情形。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2月14日在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 披露的《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具体为:
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是 $ \surd $否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备查文件
《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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