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建邦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
- 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相结合
-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 会议主持人:董事王凤敏先生
-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公司董事长钟永铎先生因出差无法主持本次现场会议,本次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凤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081,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194,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9%。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钟永铎、代晓玲、楼周仁、单军、海
乐、詹桂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
-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87,18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钟永铎等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87,18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钟永铎等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81,88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87,18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钟永铎等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87,18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钟永铎等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87,18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钟永铎等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七)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
887,184
100%
0
0%
0
0%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87,184
100%
0
0%
0
0%
(四)
《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87,184
100%
0
0%
0
0%
(五)
《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887,184
100%
0
0%
0
0%
(六)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887,184
100%
0
0%
0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珣、茹秋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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