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埃夫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摘要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2024及2025年度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或“我们”)接受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夫特”)委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要求,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一、埃夫特最近三年年报审计情况及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2023年度、 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27049_B01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27049_B01号、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27049_B01号)。
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审计的目的并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任何个别账户或项目的余额或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
1. 关于近三年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的核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93,212.94
137,319.30
188,646.63
营业成本
88,350.95
113,694.13
157,017.05
销售费用
12,906.74
11,626.54
12,271.61
管理费用
19,341.30
15,778.73
16,186.74
研发费用
19,419.65
13,173.06
9,071.80
营业利润
-62,995.35
-14,076.21
-6,184.46
利润总额
-63,345.97
-14,045.95
-6,110.53
净利润
-55,638.41
-12,009.55
-4,83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708.90
-15,715.53
-4,744.80
1)营业收入核查
针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营业收入真实性和准确性,我们在审计工作中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与管理层讨论了收入确认的相关政策;
(2) 了解、评价并测试与销售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
(3) 对机器人整机业务,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对系统集成业务,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销售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会计估计及判断的合理性,并检查预算的后续执行情况;
(4) 选取销售收入交易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工时记录等;
(5)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执行截止性程序;
(6) 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含收入、成本及毛利率的波动分析等;
(7) 选取样本,对客户执行走访程序。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1. 关于近三年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的核查(续)
2)营业成本核查
针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营业成本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在审计工作中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评价并测试与营业成本有关的内部控制;
(2) 获取营业成本的明细,了解成本核算的原则,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将毛利率与前期进行比较,检查异常的或者重大的变动;
(3) 选取主要供应商,检查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并就资产负债表日的应付账款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4) 对主要仓库执行年末存货监盘程序,抽选存货样本进行盘点,以验证存货数量的准确性;
(5) 选取样本,检查入账日期、品名、数量等是否与发票、发货单、销售合同等一致。
3)期间费用核查
针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期间费用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在审计工作中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评价并测试与期间费用有关的内部控制;
(2) 获取费用的明细,了解费用核算的原则;
(3) 了解薪酬政策和部门人数主要变化,对薪酬变动执行分析程序,并查看薪酬实际支付情况;
(4) 检查折旧摊销的政策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公司的会计政策,对折旧摊销费用进行重新计算;
(5) 检查股份支付确认和费用分摊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计算是否准确;
(6) 对费用的变动执行分析性程序;
(7) 执行期末费用截止性测试审计程序,以搜寻是否存在年末未入账负债、成本费用,检查是否存在跨期问题;
(8) 对费用抽样执行细节测试,检查记账凭证、合同等支持性证据。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2. 关于近三年关联方交易的核查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方交易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伍运飞担任该公司董事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接受关联方担保
接受关联方担保
接受关联方担保
芜湖瑞思机器人有限公司
芜湖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伍运飞担任该公司董事)的子公司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无
无
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无
无
芜湖金桔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王津华担任该公司董事)的子公司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2022年离职董事邢晖担任该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伍运飞担任该公司董事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无
无
芜湖固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2025年离任董事许礼进担任该公司董事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芜湖奥一精机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曾潼明、2025年离任董事许礼进担任该公司董事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芜湖安普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无
无
芜湖艾蔓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无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2. 关于近三年关联方交易的核查(续)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方交易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苏州博实昌久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2023年离任独立董事赵杰担任该公司母公司董事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无
无
深圳埃夫德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的参股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无
无
瑞鲸(安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无
无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无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无
无
江苏世之高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安徽瑞轩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无
无
安徽普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无
安徽泓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2022年离职副总经理董茂年担任该公司董事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无
无
安徽海螺中南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参股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安徽工布智造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公司副总经理张帷担任该公司董事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2. 关于近三年关联方交易的核查(续)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方交易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安徽必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无
无
安徽埃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公司2025年离任董事许礼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作为出租人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作为出租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Spectre S.r.l.
公司2025年离任监事Fabrizio Ceresa之父Erminio Ceresa控制的公司
资金拆入
无
无
ROBOX S.p.A.
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游玮担任该公司董事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GEMPE Administradora de Benslm óveis Próprios Eireli
公司2025年离任监事Fabrizio Ceresa之父Erminio Ceresa控制的公司
作为承租人;资金拆入
无
无
GEC Empreendimentos Imobiliarios Ltda.
公司2025年离任监事Fabrizio Ceresa之父Erminio Ceresa控制的公司
作为承租人
无
无
C.F. Real Estate Sp.z o.o.
公司股东Phinda Holding S.A.实际控制的公司
作为承租人
作为承租人
作为承租人
安徽泰夫莱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埃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无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2. 关于近三年关联方交易的核查(续)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方交易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无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无
GME Aerospace Industria de Material Composto S.A.
公司2025年离任监事Fabrizio Ceresa之父Erminio Ceresa控制的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无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资金拆出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资金拆出
芜湖远恒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无
无
接受关联方担保
芜湖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董事伍运飞担任该公司董事
无
无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提供劳务
芜湖滨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无
无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上海鸠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无
无
作为承租人
安徽共创工业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游玮担任该公司董事;公司2025年离任董事许礼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无
无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2. 关于近三年关联方交易的核查(续)
我们在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通过抽样核查账面记录、资金流水记录与抵押担保记录,抽样对本年发生交易或账面有余额的集团外关联方执行函证程序,评估相关披露是否完整和准确,并抽样检查了上述交易的合同。
3.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核查
1)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度
2023年无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4年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本集团将原列示于“销售费用”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改为列示于“营业成本”,相应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比较数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024年
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年发生额
会计政策变更重分类
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年发生额
营业成本
1,129,469,744.45
7,471,534.73
1,136,941,279.18
销售费用
123,736,930.65
(7,471,534.73)
116,265,395.92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3.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核查(续)
1)会计政策变更(续)
2023年
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年发生额
会计政策变更重分类
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年发生额
营业成本
1,559,851,922.66
10,318,528.02
1,570,170,450.68
销售费用
133,034,612.90
(10,318,528.02)
122,716,084.88
2025年度
2025年无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无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3)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无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核查(续)
4) 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存货和商誉科目的减值损失发生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3,117.02
5,367.03
1,984.78
存货跌价资产减值损失
1,969.25
1,964.26
2,353.37
商誉减值资产减值损失
11,055.17
-
-
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人民币 1,984.78万元、5,367.03万元和3,117.02万元。我们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评价并测试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
(2) 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抽样检查管理层计算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包括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于划分至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我们检查管理层对于预期信用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及前瞻性信息等;
(3) 检查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算。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3.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核查(续)
4) 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减值准备(续)
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人民币 2,353.37万元、1,964.26万元和1,969.25万元。我们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评价并测试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
(2) 通过分析存货的历史周转率和对比同行业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评价管理层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
(3) 针对年末存货,检查其期后销售情况;
(4) 检查管理层对于可变现净值估计的重要假设;
(5) 检查管理层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抽样检查存货的库龄,抽样执行基于库龄及可变现净值的重新计算;
(6) 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并观察和评价其残次冷背情况。
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人民币0万元、 0万元和11,055.17万元。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公司收购EFORT WFC Holding S.p.A.及其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在2025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11,055.17万元。我们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评估管理层聘请的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2) 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评估管理层在预测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及重大假设的合理性,包括折现率等,并与管理层聘请的评估师就评估过程、方法及重要假设进行沟通;
(3) 评估预计未来年度的销售收入以及经营业绩,并与其历史经营业绩进行比较;
(4) 检查未来现金流量计算的准确性。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核查情况(续)
4. 关于违规资金占用的核查
我们对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埃夫特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获取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1) 获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中涉及的关联方清单和关联交易明细表并核对至往来明细账;
(2) 将《汇总表》中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经营性往来及非经营往来、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性往来及非经营往来金额核对至相关交易明细表,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性往来及非经营性往来与相关往来明细账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汇总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分类的准确性;
(3) 就《汇总表》中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经营性往来及非经营往来、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性往来及非经营往来金额、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性往来及非经营性往来,了解其交易性质,判断其在《汇总表》中分类和记录金额的准确性;
(4) 检查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对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及获取对账单及网银流水,对比对账单及网银当期发生额和银行日记账发生额,同时将资金往来或借贷方累计发生额与公司财务日记账进行双向核对,并抽样查看银行账户资金流水交易对手、性质及金额,核查资金交易是否在财务核算中得到了全面及准确反映。
我们在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我们已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5年 4月28日及2026年4月13日出具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7049_B01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7049_B01号、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2号)。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三、核查结论
基于上述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最近三年埃夫特对与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关联方交易、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存货跌价资产减值损失及商誉减值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们没有发现埃夫特最近三年的业绩存在不真实和会计处理存在不合规的情形,没有发现埃夫特最近三年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及其他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没有发现埃夫特最近三年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大洗澡”的情形,没有发现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7049_B06号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ERNST & YOUNG HUA MING LLP
京永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3003740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浩
中国注册
会计师
吴丹萍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丹萍
2026年5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9111000005142390A
(副 本)(8-1)
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

许可、监管信息,体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资额 人民币元10000万
类型 台港澳投资特殊普证合伙企业
YOUNG HUA MING LLP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50037404
成立日期 2012年08月0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万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前端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计师事务
执业证书
说明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深圳市华明会承师事务所(特许普通合伙)
201030031204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主任会计师:
租、出借、转让。
经营场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执业证书编号: 11000243
批准执业文号:
批准执业日期: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九七八年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通知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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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月10日)
27
天圆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896649376
11000374
2020-11-02
2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23425568
11010150
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61013607340169X2
61010047
2020-11-02
3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1592354581W
11010136
2020-11-02
31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785632412
11010075
2020-11-02
32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5085458861W
11000102
2020-11-02
33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70200MA3TGAB979
37020009
2020-11-02
3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5592343655N
11010156
2020-11-02
3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30000087374063A
33000014
2020-11-02
36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001020896989790Q
11000162
2020-11-02
37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6688390411
12010011
2020-11-02
38
中审亚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61301173Y
11010170
2020-11-02
39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6081978608B
42010005
2020-11-02
40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9661664J
11000204
2020-11-02
41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108553078XF
11000168
2020-11-02
42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376569XD
11010205
2020-11-02
4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2881146K
11000167
2020-11-02
44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89662085K
11000267
2020-11-02
45
中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82889906D
11000170
2020-11-02
46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11084119251J
31000003
2020-11-02
本文件信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备案材料生成,行政机关仅对备案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信息负责、准确、完整负责;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不代表对其执业能力的认可。限1人,业务名称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近二年行政处罚信息详见附件。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
名单)基本信息截至2020年10月10日)x1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日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
1100148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VRQ0G
9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5463270
1100001
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人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大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
广东正中珠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0827260072
44010079
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C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701000611889323
37010001
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50805090096
11000154
2020-11-02
1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2011160796417077
12010023
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609134343
31000007
2020-11-02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4927874
11010032
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1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1302035795687109
13020011
2020-11-02
2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31585821
32000010
2020-11-02
26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300005793421213
33000001
2020-11-02

姓名
周浩
Full name
男
性别
男
Sex
出生日期
1989-07-22
工作单位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310115198907220933
Identity card No.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证书编号: 11000243065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 上 市注册会计师 会
发证日期: 20.年 09月 24日
Date of Invoice /m /d

周浩(110002430655)
您已通过2021年年检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30日
年庐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年 月 日
/y /m /d


姓名
Full name
性
Sex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工作单位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Identity card No
ERNST & YOUNG HUA MING LLP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30037404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证书编号: 110002432466 No.of Certificate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批准注册协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2021年 03月 15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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