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是否发生变更
变更前姓名/名称
变更后姓名/名称
控股股东
√是 □否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变更方式(可多选)
√协议转让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 □表决权委托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要约收购
□间接收购 □表决权放弃 □继承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联股份”或“公司”) 91,688,980股A股股份(作价人民币471,040,268.67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本次协议转让后,畅联股份的控股股东由浦东新区国资委变更为浦东资本,畅联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浦东新区国资委。
本次协议转让还需通过浦东新区国资委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浦东新区国资委的《告知函》,为深入贯彻中央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资本运营效率、服务引领区建设的战略性安排,根据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署,浦东新区国资委已组建浦东资本。浦东资本以“存量资产运营、市值管理、外部董事专业管理”三大核心功能为支柱,肩负资本“运营平台”、转型“赋能引擎”、国资监管“协同支点”的战略使命,发挥区域内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服务浦东国资国企改革大局。浦东新区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畅联股份91,688,980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0%)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浦东资本,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浦东新区国资委和浦东资本于2026年6月17日签署《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浦东新区国资委将其持有的畅联股份91,688,980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0%)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浦东资本,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本次协议转让前,浦东新区国资委直接持有畅联股份91,688,9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0% ,通过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公司”)间接持有畅联股份 10.50%股权,为畅联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浦东资本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畅联股份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浦东新区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畅联股份的股份;浦东资本将直接持有畅联股份91,688,9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0%,畅联股份的控股股东由浦东新区国资委变更为浦东资本;浦东新区国资委通过浦东资本、外联发公司合计
间接持有畅联股份 35.80%股权,畅联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浦东新区国资委。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万股)
转让股份比例(%)
总价(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9,168.8980
25.30%
471,040,268.67
二、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有利于优化国资监管,发挥平台公司功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本次协议转让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变更前后直接持股主体及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姓名
控制权变更前
控制权变更后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比例(%)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168.8980
25.30%
25.30%
0
0
0
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0
0
0
9,168.8980
25.30%
25.30%
四、协议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让方性质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持股股东□是√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101150024560600□不适用
单位负责人
张福军
成立日期
1996/09/01
注册资本/出资额
不适用
实缴资本
不适用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1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1号楼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主营业务
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专司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
受让方性质
私募基金□是√否其他组织或机构√是□否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66249576XH□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罗芳艳
成立日期
2007/06/27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11,163.4860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428号304、306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亮景路210号B座801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
企业资产重组、购并策划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以上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协议转让双方
出让方为浦东新区国资委,受让方为浦东资本。
(二)本次协议转让方案
本次国有股份转让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本次转让标的为浦东新区国资委直接持有的畅联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91,688,980股,占畅联股份已发行股本总额 25.30%。
本次股份转让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浦东新区国资委将目标股份作价人民币471,040,268.67元,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三)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协议转让事宜不涉及畅联股份职工需要分流、安置职工的情况,畅联股份职工仍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畅联股份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本次划转完成后,畅联股份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然由畅联股份享有和承担。
(四)权益变动有关费用的承担
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的税费依据现行税法的征管要求由相关主体自行申报和承担。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相关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浦东新区国资委的批准手续后生效。
六、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协议转让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七、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浦东新区国资委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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