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合盛硅业2026-06-19 00:00

摘要

1合盛硅业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6年5月6日至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69.46万股,占总股本0.99%。
2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70.99%降至70.00%,触及5%整数倍。
3本次减持符合此前披露计划,未导致控制权变更,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

倍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和罗烨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70.99%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70.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请注明)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302827503536572

□不适用

3.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罗立国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罗燚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罗烨栋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集团”)的《权益变动告知函》,获知合盛集团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80,512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14,1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 839,239,442股减少至827,544,830股,持股比例由 70.99%减少至 70.00%,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45,678.1286

38.64

44,508.6674

37.65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无

2026/5/6-2026/6/18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罗立国

1,055.8753

0.89

1,055.8753

0.89

/

/

罗燚

19,249.3302

16.28

19,249.3302

16.28

/

/

罗烨栋

17,940.6101

15.18

17,940.6101

15.18

/

/

合计

83,923.9442

70.99

82,754.4830

70.00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减持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盛硅业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及2026年5月13日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1.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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