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及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张江高科2026-06-19 00:00

摘要

1张江高科控股股东张江集团拟将所持公司4.99%股份(77,279,608股)无偿划转至浦东新区国资委,随后由国资委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注入下属企业浦东资本作为出资。
2本次权益变动系落实浦东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资本布局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3该事项尚需国资监管批准及交易所合规确认等程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及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拟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7,279,60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划转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由浦东新区国资委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其下属企业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与本次无偿划转合称为“本次权益变动”),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张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浦东新区国资委。
  • 本次权益变动还需取得国资监管部门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交易相关方签署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等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张江集团发来的《关于股权划转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资本运营效率、服务引领区建设的战略性安排,根据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署,浦东新区国资委已出资组建浦东资本。浦东资本以“存量资产运营、市值管理、外部董事专业管理”三大核心功能为支柱,肩负资本“运营平台”、转型“赋能引擎”、国资监管“协同支点”的战略使命,发挥区域内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服务浦东国资国企改革大局。

张江集团拟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7,279,60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划转至浦东新区国资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东新区国资委和张江集团已签署《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将与浦东资本签署国有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届时持有的公司77,279,608股A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浦东资本,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无偿划转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无偿划转前

本次变动

本次无偿划转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江集团

755,062,907

48.75

-77,279,608

-4.99

677,783,299

43.76

浦东新区国资委

-

-

77,279,608

4.99

77,279,608

4.99

(二)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协议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江集团

677,783,299

43.76

-

-

677,783,299

43.76

浦东新区国资委

77,279,608

4.99

-77,279,608

-4.99

-

-

浦东资本

-

-

77,279,608

4.99

77,279,608

4.99

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张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浦东新区国资委。

三、本次无偿划转双方情况介绍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划出方名称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划出方性质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80739☐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俞勇

成立日期

1992-07-03

注册资本/出资额

311,255万元

实缴资本

311,255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划入方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受让方性质

私募基金 □是 □否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

机关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101150024560600

□不适用

单位负责人

张福军

成立日期

1996/09/01

注册资本/出资额

不适用

实缴资本

不适用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1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1号楼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主营业务

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专司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

四、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让方性质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持股股东□是□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101150024560600□不适用

单位负责人

张福军

成立日期

1996/09/01

注册资本/出资额

不适用

实缴资本

不适用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1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1号楼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主营业务

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专司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受让方性质

私募基金 □是 □否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66249576XH☐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罗芳艳

成立日期

2007/06/27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11,163.4860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428号304、306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亮景路210号B座801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主营业务

企业资产重组、购并策划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以上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东新区国资委和张江集团已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无偿划转协议双方

划出方为张江集团,划入方为浦东新区国资委。

(二)交易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无偿划转。

(三)划转标的

张江集团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77,279,60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4.99%。

(四)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无偿划转事宜不涉及公司职工需要分流、安置职工的情况,公司职工仍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然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五)股份划转有关费用的负担

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税费依据现行税法的征管要求由相关主体自行申报和承担。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相关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手续后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安排

(一)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资监管部门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交易相关方签署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等程序,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