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关于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奥克股份2026-05-25 07:58

摘要

1奥克股份公告,其持股37.71%的参股公司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代码:874693)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获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吉和昌主营表面处理材料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等。
4目前发行时间及价格未定,对公司财务影响暂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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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和昌”)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6号),具体公告如下:

一、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公司参股公司吉和昌于2025年6月30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并获得北交所受理,详见公司2025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并于2026年4月15日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通过上市委员会审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近日,中国证监会向吉和昌下发《关于同意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6号):

1、同意吉和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吉和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吉和昌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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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吉和昌目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吉和昌,证券代码:87469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31,428,000股吉和昌股份,持股比例 37.71%。吉和昌主营业务为表面处理行业相关特种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质,产品类型包括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材料和特种表面活性剂等。公司作为其参股股东,吉和昌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丰富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吉和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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