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ST人福2026-06-19 00:00

摘要

1人福医药公告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核心变化为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取消原固定发行价14.95元/股,改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3发行数量上限维持2.34亿股不变,具体数量按募资总额除以发行价确定。
4本次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股东会审议,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序号

调整要素

调整前

调整后

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14.95元/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股份分割、股份合并或配股等事项,则根据上交所确定的原则对每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得低于每股面值。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股份分割、股份合并或配股等事项,则根据上交所确定的原则对每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

序号

调整要素

调整前

调整后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低于200,668,897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34,113,71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股数量上限234,113,712股(含本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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