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长虹能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摘要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日15:30。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7月2日15:00—2026年7月3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920239
长虹能源
2026年6月29日
-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5
发行数量
√
2.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2.7
限售期
√
2.8
股票上市地点
√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3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
√
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
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11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2、3、4、5、6、7、8、9、 10、11);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1、2、3、4、5、6、 7、8、9、10、11);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资者可将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杨椋博先生邮箱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7月3日14:00-15:30
(三)登记地点:绵阳市高新区新平大道3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杨椋博,0816-2415005,liangbo.yang@changhong.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___公司: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___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2.7
限售期
2.8
股票上市地点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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