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波长光电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实控人之一黄胜弟于2026年6月17日被上海海关缉私局取保候审,涉案事项与公司伪报货物材质出口部分产品有关。
2公司表示该业务占营收比例有限,不构成财报主要组成部分,黄胜弟目前正常履职,生产经营有序,暂未获悉具体涉案金额,预计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将配合调查并及时披露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从公司董事长黄胜弟先生处获悉,上海海关缉私局对其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黄胜弟先生取保候审,期限从2026年6月17日起算。
黄胜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朱敏女士系夫妻关系。经公司自查,除黄胜弟先生外,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收到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关于本案的书面涉案材料。
目前,黄胜弟先生能够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该涉案事项与公司伪报货物材质出口部分产品有关,此类业务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较为有限,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暂未获悉本案件具体涉案金额及案件材料,暂无法判断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工作,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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