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飞沃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议案。
2因近期股价持续高于原回购上限31.06元/股,为保障回购顺利实施,将回购价格上限大幅调整为180.00元/股(含),自2026年6月22日起生效。
3调整后上限不超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其他回购方案内容不变。
4该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全票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31.06元/股(含)调整为18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22日起生效。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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