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关于特定股东及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秋田微2026-06-18 19:50

摘要

1秋田微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特定股东金信联合、春华赋、秋实赋、谷雨赋及多名董监高(含副总经理王亚彬、张凤等)计划于2026年7月13日至10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8%。
2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及转增股份。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但涉及多位核心高管集体减持,需关注对市场情绪的影响。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及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亚彬;特定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张凤,财务负责人石俊,副总经理洪俊斌,副总经理王细昂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1)持有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秋田微”) 2,80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4%)的股东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联合”)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2%)。

(2)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亚彬先生通过金信联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4%),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2%),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金信联合拟减持的500,000股计划中,本次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1)分别持有公司61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631,3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及448,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的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华赋”)、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秋实赋”)与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谷雨赋”),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46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4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1%)、3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7%),合计1,2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

(2)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张凤女士通过谷雨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485股;公司财务负责人石俊先生通过春华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226股;公司副总经理洪俊斌先生通过春华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206股;公司副总经理王细昂先生通过谷雨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910股,其分别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855股、18,044股、32,778股、13,22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张凤女士、石俊先生、洪俊斌先生、王细昂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91,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已包含在本次春华赋、谷雨赋的减持计划中。本次张凤女士、石俊先生、洪俊斌先生、王细昂先生拟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上述股东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8%。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亚彬先生;特定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张凤女士,财务负责人石俊先生,副总经理洪俊斌先生,副总经理王细昂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直接持股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金信联合

高管持股平台

(王亚彬持股100%)

2,803,100

2.34

2

春华赋

高管/员工持股平台

613,310

0.51

3

秋实赋

员工持股平台

631,370

0.53

4

谷雨赋

董事、高管/员工持股平台

448,420

0.37

合计

4,496,200

3.75

(二)间接持股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间接持股人姓名

间接持股数量(股)

公司任职职务

1

金信联合

2,803,100

2.34

王亚彬

2,803,100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

春华赋

613,310

0.51

石俊

72,226

财务负责人

洪俊斌

131,206

副总经理

3

谷雨赋

448,420

0.37

张凤

111,485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王细昂

52,910

副总经理

合计

3,864,830

3.22

-

3,170,927

-

注1: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数量根据其间接持股比例测算。

注2:若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直接持股股东减持计划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原因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注1)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计划减持数量占自身持股数量比例(%)

1

金信联合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自身资金需求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注2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00,000

0.42

17.84

2

春华赋

460,700

0.38

75.12

3

秋实赋

494,500

0.41

78.32

4

谷雨赋

325,100

0.27

72.50

合计

1,780,300

1.48

-

(二)间接持股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序号

股东

间接持股人姓名

减持原因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间接持股数量(股)

拟减持间接持股数量(股)(注1)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计划减持数量占自身持股数量比例(%)

1

金信联合

王亚彬

自身资金需求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注2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803,100

500,000

0.42

17.84

2

春华赋

石俊

72,226

18,044

0.02

24.98

洪俊斌

131,206

32,778

0.03

24.98

3

谷雨赋

张凤

111,485

27,855

0.02

24.99

王细昂

52,910

13,220

0.01

24.99

合计

3,170,927

591,897

0.49

-

注1:若减持计划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计划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2: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07月 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股东及相关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其他股东金信联合、春华赋、秋实赋、谷雨赋承诺:

本企业/本人承诺自秋田微本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秋田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秋田微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秋田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自秋田微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秋田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秋田微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秋田微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 秋田微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秋田微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的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如本人辞去前述职务的,自本人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 若本人在持有秋田微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秋田微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股东及相关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减持股份的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及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及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及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上述拟减持股东及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王亚彬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俊及洪俊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4、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凤及王细昂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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