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并行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并行科技2026-06-18 17:23

摘要

1并行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清控银杏南通及银杏华清拟减持股份。
2两主体合计持有公司3.78%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30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64.53万股(占总股本1.0652%)和56.63万股(占总股本0.9348%),合计减持比例达2%,减持原因为企业经营管理需求。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但单个主体减持比例超过1%。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吕大龙

持股5%以上股东

4094200

6.7581%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与持股5%以上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主体

2800000

4.6218%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持股5%以上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主体

1723751

2.8453%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与持股5%以上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主体

566336

0.9348%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注:公司股东吕大龙先生、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其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5.16%。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主体为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5,303

1.0652%

集中竞价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企业经营管理需求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66,336

0.9348%

集中竞价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企业经营管理需求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否

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承诺:

1、自并行科技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并行科技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并行科技回购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并行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直接持有并行科技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等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合伙企业/本公司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并行科技,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至并行科技指定账户。

公司股东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承诺:

并行科技上市时如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本公司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并行科技实现盈利后,本公司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但应当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实施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拟实施减持计划的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规定的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企业经营需要,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 \surd $否

五、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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