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ST路通2026-06-18 16:38

摘要

1ST路通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原告林由帅、蔡伟国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该案系决议撤销纠纷,一审判决公司已胜诉驳回原告诉求。
3目前二审尚未开庭,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4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并维护股东利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目前公司仅收到上诉状,二审案号及开庭时间尚未收到法院通知。本次诉讼事项对本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收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案号为(2026)苏 0211民初2285号,法院受理了林由帅、蔡伟国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026年5月,公司收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苏0211民初 228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林由帅、蔡伟国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林由帅、蔡伟国就一审判决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诉讼请求如下:

1、依法撤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苏0211民初2285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撤销被上诉人于2025年11月7日作出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依法改判撤销被上诉人于2025年11月7日作出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案件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目前公司仅收到上诉状,二审案号及开庭时间尚未收到法院通知。本次诉讼事项对本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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