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 9:15至15:00内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26号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思通先生。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58人,代表股份116,36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77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 115,886,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94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54人,代表股份479,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1%。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55人,代表股份479,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2%。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要求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所示:
(一)《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6,154,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7%;反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7%;弃权18,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8,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642%;反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34%;弃权18,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2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6,154,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反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7%;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8,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957%;反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34%;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6,154,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反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7%;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8,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957%;反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34%;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6,313,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3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6,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090%;反对34,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1%;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6,313,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
对3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6,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090%;反对34,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1%;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6,313,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3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6,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090%;反对34,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1%;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6,343,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3,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18,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6,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706%;反对3,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97%;弃权18,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甄朝勇律师、马宏继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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