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联盛化学2026-06-18 00:00

摘要

1联盛化学公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2因“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试生产阶段主要产品性能指标不稳定,需整改调试,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30日再次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3本次延期不涉及投资总额、用途等变更,保荐机构认为程序合规,无异议。
4截至5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106.6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联盛化学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0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405.9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2,703.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收款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 (2022)1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子公司联盛化学(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联盛”)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2026年5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进度

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施主体

1

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

35,093.61

37,425.71

106.65%

2026/6/30

公司

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

2

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

36,542.25

26,750.58

73.20%

2026/12/31

沧州联盛

合计

71,635.86

64,176.29

-

-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1

公司

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576900344710331

114,781,030.92

注1

2

公司

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57690034477900185

-

注2

3

公司

中国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

398781063363

277.92

4

公司

中国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

375381193627

-

注3

5

沧州联盛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8110801012402466819

13,148,778.73

合计

127,930,087.57

注1:截至2026年5月31日,该账户余额含公司使用11,4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注2:该账号系购买大额存单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内部账号,没有对外结算功能,大额存单已全部赎回,该账户已注销;

注3:该账号系购买大额存单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内部账号,没有对外结算功能,大额存单已全部赎回,该账户尚未注销。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前次延期的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3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前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

2026年6月30日

2026年12月31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募投项目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建设项目实际进展,对符合转固条件的部分资产进行了转固处理。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该募投项目公司已于2026年第二季度初开始进行试生产,鉴于项目试生产阶段主要产品的部分性能指标不稳定,尚未达到设计和国标要求,故需对部分设备、相关产线进行整改,基于上述情形,公司在综合考量产线整改、设备调试等因素后,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延期募投项目的保障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与统筹协调,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聂敏

江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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