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颀中转债”的核查意见

颀中科技2026-06-18 00:00

摘要

1颀中科技公告,因股价连续1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130%,已触发“颀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至2026年12月17日)若再次触发亦不赎回。
3核查显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在触发前6个月内已清仓所持转债,合计卖出374.7万张,期末持有量为0。
4保荐人中信建投对本次不赎回事项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颀中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颀中科技不提前赎回“颀中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50,000手(8,50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20.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79.01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6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颀中转债”,债券代码“118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11月7日, 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5月7日,非交易日顺延)起

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1年11月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75元/股。鉴于公司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实施工作,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颀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75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颀中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颀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70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textcircled{1}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textcircled{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 \mathrm{IA=B\times i\times t/365} $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7日,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颀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2026年6月4日(含)前为17.88元/股,自2026年6月5日(含)起为17.81元/股),已触发“颀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颀中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颀中转债”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决定不行使“颀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6年6月18日至 2026年12月17日),若“颀中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6年12月18日(若非交易日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颀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 6月17日)交易“颀中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债券持有人名称

债券持有人身份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合计买入数量

期间合计卖出数量

期末持有数量

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2840000

-

2840000

-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890000

-

890000

-

杨宗铭

董事、总经理

12960

-

12960

-

余成强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420

-

4420

-

合计

-

3747380

-

3747380

-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均未交易“颀中转债”。

截至2026年6月17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颀中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颀中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以2026年12月18日(若非交易日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颀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颀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颀中科技本次不行使“颀中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颀中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颀中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吴忠妮

吴建航

廖小龙

廖小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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