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杭电股份2026-06-18 00:00

摘要

1杭电股份控股股东富春江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6年6月3日至6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累计减持234.22万股,占总股本0.34%。
2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由50.34%降至50.00%,触及5%整数倍刻度。
3本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计划,未违反承诺,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4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提示后续仍有减持可能。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50.34%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50.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请注明)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301831437152490

3.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301007377675727

二、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基本情况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通信集团”)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江通信集团于2026年6月16日至6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2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于2026年6月3日至6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2,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综上,富春江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348,030,000股减少至345,6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50.34%减少至 50.00%,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4103.0000

20.40

13868.7800

20.06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请注明)

2026/6/3-2026/6/17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700.0000

29.94

20700.0000

29.94

/

/

合计

34803.0000

50.34

34568.7800

50.00

--

--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富春江通信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1.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同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仍在实施期间内,公司将督促富春江通信集团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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