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安爱众2026-06-18 00:00

摘要

1广安爱众公告为控股股东爱众集团提供担保,用于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支付。
2涉及农网投资款1.08亿元,担保金额按未确权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期限计算,爱众集团提供反担保。
3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8.53亿元,占净资产44.96%,无逾期担保。
4该事项已获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会审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爱众集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

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担保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0万元

否

是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0

截至2026年6月16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18.53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44.96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有关政策和四川省统一安排部署,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电集团”)作为四川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法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含前锋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岳池爱众电力”)拟使用水电集团投入到控股股东爱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788.38万元。

《关于使用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顺利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根据拟签订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有关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需对爱众集团向水电集团支付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担保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期限为农网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至确权之日止。

爱众集团就该担保事项以应收取的农网资金占用费提供反担保。

(三)内部决策程序

  1. 2026年6月16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
  1. 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蔡松林先生、周绪华先生、何腊元先生、钱刚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绪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600711815505Q

成立时间

1998-12-21

注册地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

注册资本

101,661.6977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等。

关联关系

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9.80%股份。

关联人股权结构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持股51.8609%,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7838%,四川省财政厅持股3.3553%。

主要财务指标(亿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82

174.95

负债总额

125.35

114.53

资产净额

60.47

60.42

营业收入

11.40

47.17

净利润

0.03

-4.49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丁方: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戊方: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1. 甲方作为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出资人,根据四川省发改委下达的2025年农网项目批复文件、国家及四川省农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向乙方投资建设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
  1. 乙方将甲方投资资金按省发改委批复投入丙方、丁方进行农网巩固提升项

目建设改造,并确保按批复文件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1. 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陆仟叁佰柒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小写¥63,797,2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县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肆仟肆佰零捌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44,086,600.00元)。

甲方先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农网专用账户,乙方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划转至丙方、丁方农网专用账户。

  1. 按国家能源局对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要求,乙、丙、丁三方承诺上述投资项目按发改委批复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1. 甲、乙、丙、丁、戊五方同意在对本协议所涉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即对投入乙方所属企业丙方丁方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款转增为甲方所持乙方的股权。
  1. 如2025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则针对2025年未确权农网投资款,自甲方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至该笔资金全部转增为甲方持有的乙方股权之日,乙方应按甲方与银行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乙方在原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应在收到甲方催收通知后20日内将前期所欠资金占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按季支付。

  1. 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有权收回所投本金及本协议约定的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有权要求乙、丙、丁三方就此承担连带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是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和资金占用费的实际支付方,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 爱众集团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逾期债务,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1. 2026年6月16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爱众集团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逾期债务;爱众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 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总额(亿元)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亿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18.53

44.96

0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8.31

44.43

0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0

0

0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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