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福石控股2026-06-17 20:28

摘要

1福石控股持股5%以上股东宋春静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3月18日至6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60,100股,占总股本0.97%,减持均价4.82元/股。
2本次减持后,其持股比例由5.97%降至4.9999%,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符合预披露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春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持有公司股份57,554,2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7%)的持股 5%以上股东宋春静女士自2026年3月18日至6月1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277,6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9,638,8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春静女士因减持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降至 48,194,1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已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宋春静)》。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收到宋春静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宋春静

集中竞价

2026/3/18-2026/6/17

4.82

9,360,100

0.9711%

合计

—

4.82

9,360,100

0.9711%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宋春静

合计持有股份

57,554,281

5.9711%

48,194,181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554,281

5.9711%

48,194,181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春静女士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宋春静

大宗交易

2024/8/30

2.02

1,536,639

0.1594%

大宗交易

2024/12/5-2025/1/14

3.77

17,741,047

1.8406%

集中竞价

2026/3/18-2026/6/17

4.82

9,360,100

0.9711%

合计

一

一

一

28,637,786

2.9711%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宋春静

A股

76,831,967

7.9711%

48,194,181

4.9999%

合计

A股

76,831,967

7.9711%

48,194,181

4.9999%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股东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和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1.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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