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方直科技2026-06-17 19:10

摘要

1方直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陈克让计划自2026年7月10日至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3.94万股(占总股本2.40%)。
2其中集中竞价90日内不超1%,大宗交易90日内不超2%。
3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IPO前持有。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但作为重要股东兼董事的大比例减持预披露,对市场情绪构成压制。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陈克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157,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6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9.63%)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陈克让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3.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陈克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陈克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157,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6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9.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03.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40%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 7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其他说明:计划减持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非公开发行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陈克让先生于2011年04月21日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4年06月29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承诺期间陈克让先生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2、作为公司在任董事,陈克让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严格遵守《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陈克让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陈克让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克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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