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司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布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确认调整后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
3控股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作为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定价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4募集资金用途合理可行;
5已修订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并由相关方出具承诺。
6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及深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司(以下简称“爱数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我们认为协议内容、协议的条款设置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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