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博众精工2026-06-17 00:00

摘要

1博众精工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二于2026年5月25日至6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60.64万股,占总股本1.0313%。
2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6.9402%降至55.9088%,触及1%刻度。
3本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吕绍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56.940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55.9088%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请注明)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20509679806640C不适用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20509MA1P7KMF7C不适用

3. 一致行动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吕绍林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20500MA1M940P3W

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2,731.2481

28.5040

12,520.5523

28.0323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请注明)

2026/05/25-2026/06/15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585.6845

25.9392

11,335.7379

25.3796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请注明)

2026/05/25-2026/06/15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0.0000

2.4180

1,080.0000

2.4180

/

/

吕绍林

35.2678

0.0790

35.2678

0.0790

/

/

合计

25,432.2004

56.9402

24,971.5580

55.9088

--

--

注:1、上表所涉数据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5日,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6,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的 0.471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99,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96%。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由254,322,004股减少至249,715,5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56.9402%减少至 55.9088%,触及 1%刻度。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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