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377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29,822,368.52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被告一: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徐雄
被告二: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本次诉讼的主要内容及其理由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5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京 0108民初697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借款本金11,923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6年3月 31日的利息为2,697,911.73元、罚息为6,811,409.08元、复利为390,582.71元;自2026年4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罚息(以逾欠贷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7.05%的标准计算,复利(以逾欠利息和罚息之和为基数)按年利率 7.05%的标准计算;以上若综合年利率超 24%,则按年 24%计算],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就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向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的范围内向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7,465元,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已预交,由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已预交,由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诉讼进展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进展之外,其他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
案由
涉案金额(元)
案件进展
请人
1
(2025)京0115民初18966号/(2026)京02民终6440号
北京鲁兴筑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审原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70,766.00
收到二审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
2
(2026)渝0157民初33412号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957,250.67
收到一审判决书
3
(2025)鄂0115民初9901号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496,171.71
收到一审判决书。
4
(2025)渝0112民初128128号/(2026)渝01民终7230号
杨小英(原审原告)
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原审被告)
劳动争议纠纷
754,836.40
收到二审传票
5
(2026)豫1421民初523号/(2026)豫1421执1839号
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方时尚(民权)机场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297,859.87
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和执行裁定书
6
(2025)京0106民初63156号
北京昱彤德天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被告一:湖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被告二: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085,372
收到民事调解书
7
(2025)京0115民初26920号/(2026)京02民终7545号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
北京建研天成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审原告)
修理合同纠纷
116,350.00
收到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
(2026)渝0112民初418号
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3,697,428.75
收到一审判决书
9
单笔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含)及劳动仲裁的诉讼案件
1,265.42
共1件
注:1、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承担的受理费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
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2、若案件在一审审理中,即涉案金额为诉讼请求金额;若案件在二审审理中,即涉案金额为一审判决金额。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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