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6.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摘要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和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资企业,本公司拟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51%的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为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科学之门”)成立于
2019年7月,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合资成立的公司。张江科学之门注册资本90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77.2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张江科学之门股权比例 51%,张江集团持有张江科学之门股权比例 49%。
本公司拟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江集团转让持有的张江科学之门 16.51%的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12.80亿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张江科学之门16.51%的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人民币128,000.00万元
支付安排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江集团,因此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于本次交易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因此该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序号
交易买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对应交易金额(亿元)
1
张江集团
张江科学之门16.51%的股权
12.80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张江集团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80739
成立日期
1992/7/3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法定代表人
俞勇
注册资本
311,255万元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类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2、张江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主体与关联人的关系
交易对方自身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具体为___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878,819.11
13,205,101.41
负债总额
10,715,037.67
10,350,105.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84,611.01
2,061,456.29
营业收入
815,406.83
1,092,446.36
营业利润
161,016.84
211,710.17
净利润
125,666.51
145,893.81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张江科学之门
1、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CW56F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 否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担保:是 否 不适用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9-07-03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丹桂路1059号2幢105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T135层
法定代表人
朱慧
注册资本
900,000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房地产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所属行业
房地产行业
张江科学之门主要负责建设运营张江科学城中区超高层“张江科学之门”项目。该项目涵盖三幅地块,包括58-01地块、76-02地块、77-02地块,总建筑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包括酒店、商业、公寓等多种业态。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本公司
45.9000亿元
51%
2
张江集团
44.1000亿元
49%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本公司
31.0410亿元
34.49%
2
张江集团
58.9590亿元
65.51%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张江科学之门的股权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16.51%
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审计机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
是□否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50,475.98
1,588,586.95
负债总额
805,211.08
832,303.41
净资产
745,264.90
756,283.54
营业收入
12,091.12
2,595.85
净利润
-23,018.64
-3,65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059.75
-3,693.79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资产评估”或“评估公司”)出具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050061号)的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银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张江科学之门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张江科学之门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745,264.90万元,评估值为775,127.03万元,评估增值29,862.13万元。评估公司认为:资产基础法所依据的各项资产权属清晰、资料较为完整,评估参数具有较强的市场依据,评估结果能够更为稳健、直观地反映企业现有资产价值
水平。
五、本次交易安排
本次张江科学之门股权转让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江集团转让持有的张江科学之门 16.51%的股权,交易价格人民币12.80亿元。
张江科学之门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等其他事项,评估基准日至产权变更登记日盈亏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转让是集聚资源力量,进一步落实浦东新区国企“一企一策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实现对资金的重新配置,推动公司聚焦科技产业投资和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服务两大核心业务,实现“科技投资控股集团”的战略转型目标。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整体安排合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实现对资金的重新配置,助力公司战略转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05006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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