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太辰光2026-06-16 19:10

摘要

1太辰光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5日、16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
2公司核实后表示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买卖股票。
3公司提示风险称2025年营收15.47亿元(同比+12.26%),归母净利润2.99亿元(同比+14.43%),增长规模不大;
4截至6月16日静态市盈率200.03倍,显著高于行业平均73.68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有所上涨但规模不大。截至2026年 6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63.29元/股,静态市盈率200.03倍,与中上协行业分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应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73.68倍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5日和2026年6月16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本次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有所上涨但规模不大: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7亿元,同比增长 12.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亿元,同比增长 14.43%。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

3、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5日和2026年6月16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已明显偏离市场走势。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63.29元/股,静态市盈率200.03倍。截至目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应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3.68倍,公司的市盈率与同行业的情况有较大差异。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和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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