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摘要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3,957,745.14元,加上母公司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26,626,345.52元,减去2025年度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股利 13,132,350.30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95,774.5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2,055,965.8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195,554.83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2,055,965.85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7,466,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1,239,858.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4,986,47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2,452,67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预计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1,239,858.80元,未进行股份回购,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85.56%。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239,858.80
13,132,350.30
26,795,393.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198,837.79
26,135,869.82
37,707,774.83
研发投入(元)
49,796,835.77
40,973,524.34
42,726,427.73
营业收入(元)
1,246,206,646.76
1,146,459,142.60
988,475,732.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98,195,554.8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2,055,965.8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1,167,602.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7,347,494.14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81,167,602.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33,496,787.84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95%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否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81,167,602.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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