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瑞晨环保2026-06-16 00:00

摘要

1瑞晨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董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定增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
3关联董事陈万东、陈万青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4公司同日披露了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6月10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陈万东先生、陈万青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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