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和远气体2026-06-16 00:00

摘要

1和远气体公告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改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3发行数量上限40,053,403股及募资总额上限5.92亿元不变,认购对象湖北聚势和杨涛的认购上限亦未变。
4本次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化,项目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尚待证监会注册批复。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 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 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14.7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 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 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 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40,053,403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湖北聚势

26,702,269

39,465.95

2

杨涛

13,351,134

19,732.98

合计

40,053,403

59,198.93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0,053,403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上限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湖北聚势

26,702,269

39,465.95

2

杨涛

13,351,134

19,732.98

合计

40,053,403

59,198.93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

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人民币 59,198.93万元),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40,053,403股)。本次定价基准日调整后,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均未增加,因此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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