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和远气体2026-06-16 00:00

摘要

1公司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主要调整包括: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改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3发行数量上限维持40,053,403股不变,认购对象湖北聚势和杨涛的认购金额上限分别为3.95亿元和1.97亿元,合计约5.92亿元。
4同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5独董认为方案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 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 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14.7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 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 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 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40,053,403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湖北聚势

26,702,269

39,465.95

2

杨涛

13,351,134

19,732.98

合计

40,053,403

59,198.93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0,053,403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上限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湖北聚势

26,702,269

39,465.95

2

杨涛

13,351,134

19,732.98

合计

40,053,403

59,198.93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的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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