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摘要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02月13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计划在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767,13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83,56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合计拟减持的股份不超过23,650,69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
2026年4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杭州灏月于2026年4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千方科技 3,950,000股股份,减持后杭州灏月持有的千方科技股份比例由 14.11%减少至 13.86%(按千方科技总股本1,580,188,215股计算)。截至2026年4月8日,杭州灏月持有千方科技219,043,866股股份,约占千方科技总股本1,580,188,215股的 13.86%,约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1,576,713,160股的 13.89%。
2026年6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杭州灏月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千方科技15,634,700股股份,减持后杭州灏月持有的千方科技股份比例由 13.86%减少至 12.87%(按千方科技总股本1,580,188,215股计算)。截至2026年6月4日,杭州灏月持有千方科技203,409,166股股份,约占
千方科技总股本1,580,188,215股的 12.87% ,约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总股本1,576,713,160股的 12.90%。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灏月出具的《关于所持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的通知》,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8日,杭州灏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千方科技股份7,883,566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千方科技股份15,767,100股,合计减持所持千方科技23,650,666股股份(占千方科技总股本、剔除千方科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千方科技总股本的比例均为 ,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截至2026年6月15日,杭州灏月持有公司股份199,3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比例为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1,576,713,160股比例为 。杭州灏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现将本次减持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上市公司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减持比例(上市公司总股本包括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杭州灏月
大宗交易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5日
8.24
788.3566
0.50
0.50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8日
8.11
1,576.7100
1.00
1.00
合计
/
2,365.0666
1.50
1.50
注:1、上表中,杭州灏月所减持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2、减持价格区间为 7.07元/股-9.06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上市公司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上市公司总股本包括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上市公司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上市公司总股本包括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杭州灏月
合计持有股份
22,299.3866
14.14
14.11
19,934.3200
12.64
12.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99.3866
14.14
14.11
19,934.3200
12.64
12.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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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杭州灏月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杭州灏月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也不存在违规的情况。截至2026年6月15日,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杭州灏月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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