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辰奕智能2026-06-16 00:00

摘要

1辰奕智能公告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527,142股(占总股本0.50%)。
2原因包括:12名激励对象离职丧失资格,涉及118,131股;
3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12%),导致113名在职激励对象对应409,011股无法归属。
4本次作废系业绩未达标及人员变动所致,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奕智能”)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因上述原因不得归属的527,142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四)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五)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六)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涉及注销共计527,142份(调整后)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190,003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共计527,142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作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2、归属条件未成就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20%

12%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归属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A)

A≥Am

X=100%

15%≤AX=80%

An≤A<15%

X=70%

A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下同。

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公司需对所有激励对象不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作废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8,131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拟作废113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因不满足归属条件所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409,011股(调整后)。

综上,前述情形合计应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7,142股(调整后),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0.50%,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25人。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依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8,131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同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不满足归属条件的409,011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前述情形合计应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7,142股(调整后)。

本次因考核条件未达标及激励对象离职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作废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 本次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其涉及的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1.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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