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东鹏控股2026-06-16 00:00

摘要

1东鹏控股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三项议案。
2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占表决权总数66.29%,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占比约93.97%。
3但中小投资者反对比例高达70.47%,显示中小股东对员工持股计划存在较大分歧。
4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律师出具肯定法律意见。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1.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 19楼会议室。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新明先生。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3,423,345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91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21,449,794股)。

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4,848,97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59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574,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14%。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532,767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5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98,607,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716%;反对44,771,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24%;弃权 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7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598%;反对44,771,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702%;弃权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0%。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98,602,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710%;反对44,771,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24%;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7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527%;反对44,771,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702%;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1%。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698,597,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704%;反对44,776,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30%;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7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48%;反对44,776,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781%;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1%。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
  1. 律师姓名:郭钟泳、雷雨晴
  1.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鹏控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1.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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