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成暨全部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贝瑞基因2026-06-16 00:00

摘要

1贝瑞基因控股股东高扬因股票质押违约被司法强制执行已实施完成,累计被动减持160.16万股(占总股本0.45%),执行均价10.33元/股。
2同时,高扬所持1978.15万股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及冻结,目前其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3本次变动后高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71%。
4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成暨全部解除质押

股东高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瑞基因”)于 2026年4月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因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发生违约,成渝金融法院裁定强制变现被执行人高扬先生持有的3,535,214股“贝瑞基因”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强制执行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以下简称“本次强制执行”)。

近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实施完成及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的告知函》,在本次强制执行期间,高扬先生累计被强制执行1,601,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30%。同时,公司获悉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及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一、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被强制执行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执行方式

执行期间

执行均价(元/股)

执行股数(万股)

高扬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11日

10.33

160.16

高扬先生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于其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和康”) 100%股权同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中以持有的贝瑞和康股权认购获得的新增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为9.93元/股-10.99元/股。

2、本次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强制执行前持有股份

本次强制执行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扬

合计持有股份

21,383,084

6.0486

19,781,484

5.59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89,427

0.9588

1,787,827

0.5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993,657

5.0898

17,993,657

5.0898

注:本次强制执行的全部股份均为符合条件的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强制执行期间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5月11日。2026年4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6.90%变动为 5.91%(含本次被强制执行变动比例0.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5.91%变动为 5.71%。

二、股东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股份情况

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此前存在质押及冻结情形。公司此前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股份质押、冻结公告。本次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后,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起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高扬

是

19,781,484

100

5.5956

2017年8月17日

2026年6月12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上表中“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一列计算时,以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股东持有的 19,781,484股为计算基数。

(二)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冻结起始日期

解除冻结日期

司法冻结执行人

高扬

是

19,781,484

100

5.5956

2024年11月7日

2026年6月11日

成渝金融法院

注:上表中“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一列计算时,以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股东持有的 19,781,484股为计算基数。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及冻结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质押数量(股)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高扬

19,781,484

5.5956

0

0

0

0

0

0

17,993,657(高管锁定股)

90.9621

侯颖

400,000

0.1131

0

400,000

100

0.1131

0

0

0

0

合计

20,181,484

5.7087

0

400,000

100

0.1131

0

0

17,993,657

89.159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被执行的股份在2023年8月27日前已被质押,本次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被执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高扬先生本次强制执行与已披露的强制执行计划一致,不存在实际强制执行数量超过此前披露的强制执行数量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高扬先生本次被强制执行公司股份是国信证券启动违约处置程序所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高扬先生本次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及权利受限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强制执行实施完成、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高扬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实施完成及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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