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摘要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〇二六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262,135股
2、发行价格:133.9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972,399,876.50元
4、募集资金净额:968,812,933.74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目 录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
释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5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9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3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3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3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3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31
第四节 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2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3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3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35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36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推荐意见 ...37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3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39
一、备查文件目录...39
二、查询地点...39
三、查询时间...39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之特定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华丰科技
指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指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行方案》
指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德皓国际
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董事会
指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1.00元之人民币普通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注1: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Sichuan Huafeng Technology Co.,LTD.
股票简称
华丰科技
股票代码
688629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1994年11月21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上市日期
2023年6月27日
注册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
注册资本
460,992,831元
法定代表人
杨艳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3205401254W
电话
0816-2330358
传真
0816-2335606
互联网地址
http://www.huafeng796.com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科技中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镀加工;塑胶表面处理;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5年7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5年9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25年11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修订稿)。
4、2026年3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6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5月26日向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5月28日16:00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972,399,876.50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5月29日出具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65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5月28日16:00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金树街支行开立的0200291429200030632号账户收到本次华丰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972,399,876.50元。
2026年5月29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扣除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5月29日出具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652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5月29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72,399,876.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86,942.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8,812,933.7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262,13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61,550,798.74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7,262,135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和类型的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8,934,215股,即本次拟募集资金规模97,24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108.84元/股得到的股票数量(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6.51%(即30,000,000股)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7,262,135股,发行规模为972,399,876.50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5号)的相关要求,发行股数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即6,253,951股)。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年5月21日,T-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即不低于人民币108.84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3.90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23.02%。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方案》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399,876.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86,942.7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8,812,933.7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郭伟松
1,120,238
149,999,868.20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8,469
126,999,999.10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1,127
121,999,905.30
6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9,103
106,999,891.70
6
5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97,460
79,999,894.00
6
6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80,881
50,999,965.90
6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7
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73,412
49,999,866.80
6
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071
44,999,906.90
6
9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1,599
44,401,106.10
6
10
卢小波
298,730
39,999,947.00
6
11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8,857
35,999,952.30
6
12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趋势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4,047
29,999,893.30
6
13
湘潭产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产宏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24,047
29,999,893.30
6
14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4,047
29,999,893.30
6
15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4,047
29,999,893.30
6
合计
7,262,135
972,399,876.50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于限售期满后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5月20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启动后(即2026年5月21日)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2026年5月25日9点前),有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中。新增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陈启伟
2
南通信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4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湘潭产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
承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杨丽蓉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下,于2026年5月20日(T-3日)至2026年5月25日(T日)前,共向167名(未剔除重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发送对象包括: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市后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后的前20名股东),基金公司44家,证券公司28家,保险公司14家以及向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61家。
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不包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在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期间,即2026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40份符合《认购邀请书》形式要求的《申购报价单》,1名投资者因未缴纳保证金被视为无效。除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32家投资者均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39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申购。此外,1名投资者缴纳保证金后未提交《申购报价单》。未获配及缴纳保证金但未报价投资者的保证金均已按约定原路退回。具体申报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报价(元)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
1
张光伟
112.00
3,000.00
是
是
108.84
3,100.00
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4,600.00
不涉及
是
115.00
5,000.00
110.00
5,100.00
3
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鹿驰南疆同越四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22.88
3,300.00
是
是
115.88
3,300.00
109.88
3,300.00
4
张亦
120.00
9,000.00
否
无效
5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3.90
5,000.00
是
是
6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5.00
10,000.00
是
是
传统产品
7
江苏乾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8.84
3,000.00
是
是
8
南通信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00
4,000.00
是
是
9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8.28
8,000.00
是
是
131.88
9,000.00
126.99
10,000.00
10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0.00
3,000.00
是
是
11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0.13
3,000.00
是
是
126.96
4,000.00
12
卢小波
158.10
4,000.00
是
是
13
吴红艳
121.88
3,000.00
是
是
14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1.16
3,500.00
是
是
126.93
5,000.00
15
周遵文
121.33
3,000.00
是
是
16
郭伟松
140.00
15,000.00
是
是
125.00
25,000.00
108.84
27,000.00
17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6.50
3,000.00
是
是
1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24.64
6,200.00
不涉及
是
19
UBS AG
129.75
5,500.00
不涉及
是
20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3.98
3,600.00
是
是
21
杨丽蓉
125.60
3,000.00
是
是
22
湘潭产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产宏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38.21
3,000.00
是
是
23
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48.00
5,000.00
是
是
24
杭州硕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硕和精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5.80
6,000.00
是
是
25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惠融优选策略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1.28
3,500.00
是
是
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0.99
4,600.00
是
是
128.22
7,000.00
122.99
8,800.00
27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趋势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8.88
3,000.00
是
是
131.88
5,000.00
2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8.88
8,500.00
是
是
123.88
11,300.00
29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4.32
3,000.00
是
是
128.22
3,000.00
122.11
3,000.00
3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8.80
4,500.00
不涉及
是
31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1.89
4,200.00
是
是
128.07
6,300.00
125.03
8,500.00
3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5.00
10,700.00
是
是
33
承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黎曼7号R
129.50
5,300.00
不涉及
是
3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8.20
12,200.00
不涉及
是
130.45
28,800.00
126.92
39,400.00
35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5.00
3,000.00
是
是
36
深圳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8.89
3,000.00
是
是
37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9.75
3,000.00
是
是
3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9.99
4,700.00
不涉及
是
137.99
12,700.00
128.34
23,000.00
39
国新控股(四川)有限公司
119.03
8,000.00
是
是
40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36.33
5,100.00
是
是
131.33
10,000.00
(九)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根据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3.90元/股。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5名,发行股票数量为7,262,1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72,399,876.5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1
郭伟松
1,120,238
149,999,868.20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8,469
126,999,999.1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1,127
121,999,905.30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9,103
106,999,891.70
5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97,460
79,999,894.00
6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80,881
50,999,965.90
7
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73,412
49,999,866.80
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071
44,999,906.90
9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1,599
44,401,106.10
10
卢小波
298,730
39,999,947.00
11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8,857
35,999,952.30
12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趋势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4,047
29,999,893.30
13
湘潭产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产宏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24,047
29,999,893.30
14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4,047
29,999,893.30
15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4,047
29,999,893.30
合计
7,262,135
972,399,876.50
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
身份证号码
3505241974********
获配股数(股)
1,120,238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948,469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911,127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07743879G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420,24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郭川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
799,103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HTFM7E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A0006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07-1金座12楼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597,460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58575400X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奥星
注册地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金马国际7幢2单元13层4号
主要办公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3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80,88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4MAG17L8K7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晶辉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83号20层2115室(名义楼层21层)
主要办公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C座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73,412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向勇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嘉昱大厦15-20层
经营范围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36,07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MA1P0G3L6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宝丁
注册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主要办公地点
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0号楼25楼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31,599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卢小波
姓名
卢小波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
身份证号码
5125011965********
获配股数(股)
298,730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CAQF836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冰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6层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268,857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趋势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6MA6U7RQL4C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竹林
注册地址
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2号曲江文化创意大厦2301室
主要办公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万众国际B座1702室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224,047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湘潭产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产宏私募股权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
名称
湘潭产宏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00MA4Q5FA0X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3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湘潭产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3号高新科技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芙蓉路3号高新科技大厦5楼
经营范围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224,047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683054912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炳光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头路10号海荣大厦4层09办公
主要办公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头路10号海荣大厦5楼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224,047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5、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342016571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冷晓飞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696号9幢302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凯滨路183号保利西岸中心b座1106室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224,047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经核查,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需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I和专业投资者Ⅱ,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本次华丰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本次发行的获配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郭伟松
专业投资者II
是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5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I
是
6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I
是
7
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5
是
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9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I
是
10
卢小波
普通投资者C5
是
11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2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趋势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I
是
13
湘潭产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产宏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I
是
14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是
15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I
是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其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获配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并获配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湘潭产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产宏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趋势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郭伟松、卢小波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
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五)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承诺:(1)发行对象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以上机构或个人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2)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行为;(4)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
(5) 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发行对象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希
保荐代表人:王鹏、丁杰
项目协办人:王嘉懿
项目组成员:黄学圣、王梦菲、柳腾达、刘浩、颜熔荣、梁潇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3楼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888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沈国权
经办律师:陈炜、李许峰、李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1、2025年度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孝东、郭青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2、2023年度及2024年度审计机构: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赵焕琪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瑞、丛秀秀、张璐云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78号院首汇广场10号楼
电话:010-68278880
传真:010-682381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孝东、郭青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1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5,710,720
31.61
限售流通A股
145,710,720
2
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4,068,160
5.22
限售流通A股
24,068,160
3
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22,274,640
4.83
限售流通A股
22,274,640
4
共青城华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422,000
4.21
限售流通A股
19,422,000
5
共青城华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668,560
3.18
限售流通A股
14,668,560
6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84,803
2.95
A股流通股
-
7
共青城华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295,080
2.67
限售流通A股
12,295,080
8
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345,760
2.46
限售流通A股
11,345,760
9
共青城华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65,760
2.42
限售流通A股
11,165,760
10
共青城丰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62,976
1.21
限售流通A股
5,562,976
合计
280,098,459
60.76
266,513,656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1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5,710,720
31.12
限售流通A股
145,710,720
2
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4,068,160
5.14
限售流通A股
24,068,160
3
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22,274,640
4.76
限售流通A股
22,274,640
4
共青城华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422,000
4.15
限售流通A股
19,422,000
5
共青城华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668,560
3.13
限售流通A股
14,668,560
6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84,803
2.90
A股流通股
-
7
共青城华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295,080
2.63
限售流通A股
12,295,080
8
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345,760
2.42
限售流通A股
11,345,760
9
共青城华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65,760
2.38
限售流通A股
11,165,760
10
共青城丰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62,976
1.19
限售流通A股
5,562,976
合计
280,098,459
59.82
266,513,65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7,262,13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长虹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资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
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与完善,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夯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合理、可行。本次募投项目陆续达产后,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本次发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为非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预计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类型,也不会新增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证券代码:688629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第四节 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资产总计
388,913.81
277,391.45
256,968.38
负债总计
206,579.20
129,921.04
104,672.50
股东权益合计
182,334.62
147,470.41
152,295.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82,157.74
146,058.58
150,282.77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252,772.98
109,189.60
90,363.95
营业利润
37,762.27
-2,721.47
5,012.02
利润总额
37,651.78
-2,697.80
5,050.53
净利润
35,080.47
-2,400.44
6,725.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857.16
-1,775.05
7,23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051.72
-7,826.18
2,638.5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48.92
-309.24
12,063.40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2,736.94
-45,579.34
-32,341.38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4,128.68
3,514.62
58,503.8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35
-9.31
33.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53.83
-42,383.27
38,259.4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25,293.69
34,147.53
76,530.80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12.31/2025年度
2024.12.31/2024年度
2023.12.31/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
1.51
1.87
3.68
速动比率(倍)
1.15
1.46
3.2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75
40.68
35.1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3.12
46.84
40.7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9
1.96
1.89
存货周转率(次)
3.80
2.97
2.6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9
-0.92
0.8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01
-0.01
0.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95
3.17
3.2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6.36
10.45
10.43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 $ \times100\% $;
(4) 资产负债率(合并)=(公司合并负债总额/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 \times100\% $;
(5)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 \times100\%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56,968.38万元、277,391.45万元和 388,913.81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从资产构成来看,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72.84%、55.03%和 58.09%,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27.16%、44.97%和 41.91%,以固定资产、债权投资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4,672.50万元、129,921.04万元和 206,579.20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从负债构成来看,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48.66%、62.79%和 72.40%,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为主;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51.34%、37.21%和 27.60%,以长期借款、递延收益为主。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0.73%、46.84%和 53.12%;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好水平,整体偿债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3.68、1.87和1.51,速动比率分别为3.22、1.46和1.15,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银行借款增加,故流动负债规模有所上升。此外,公司2024年购买本金3亿元的银行大额存单产品并计入非流动资产,导致流动资产规模下降。总体而言,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为良好。
总体而言,公司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发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0,363.95万元、109,189.60万元和 252,772.9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236.92万元、 -1,775.05万元和35,857.16万元。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归母净利润下降较快,主要系通讯及防务连接产品毛利率下降,且公司重点布局算力赛道,在人工智能服务器领域持续加大研发和人力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增加;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并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在AI基础设施升级、算力需求爆发以及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的情况下,公司抓住机遇,凭借完整产品链研发和供应能力,获取大量订单,为业绩跨越式增长提供支撑。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395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 《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票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要求;
4、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5、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推荐意见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推荐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交易。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6、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点查阅。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
三、查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
5107950031638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万友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650104034180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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