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公告

厦门银行2026-06-16 00:00

摘要

1厦门银行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2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内资本补充债券余额不超过114亿元,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3此次获批有助于公司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业务拓展空间,后续将按规定做好发行及信息披露工作。

公告编号:2026-021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6)第54号),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末资本补充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余额不超过114亿元,公司可在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金融债券管理规定,做好资本补充债券发行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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