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ST长园2026-06-16 00:00

摘要

1公司董事长杨涛、董事邓湘湘、陈美川因工作原因集体辞职,其中杨涛辞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等职务。
2董事会提名由杨(珠海科技产业集团董事长)、石蕊、韦晓路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会审议。
3新任董事长人选将在补选完成后尽快产生。
4此次人事变动涉及核心管理层更迭,且新提名人选具有国资背景,或预示公司治理结构及战略方向调整。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 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董事邓湘湘女士、董事陈美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邓湘湘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陈美川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 公司董事会提名由杨先生、石蕊女士、韦晓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会补选由杨先生、石蕊女士、韦晓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提前离任情况

(一)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到期日

离任原因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具体职务(如适用)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杨涛

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6年6月12日

2028年1月9日

工作原因

否

不适用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邓湘湘

董事

2026年6月12日

2028年1月9日

工作原因

是

公司副总裁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陈美川

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6年6月12日

2028年1月9日

工作原因

是

公司财务负责人、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杨涛先生、邓湘湘女士、陈美川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杨涛先生、邓湘湘女士、陈美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涛先生、邓湘湘女士、陈美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公司补选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查,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提名由杨先生、石蕊女士、韦晓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会补选由杨先生、石蕊女士、韦晓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由杨先生、石蕊女士、韦晓路先生简历如下:

由杨先生,197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职于上海长三角G60科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截至目前,由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情况

外,由杨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石蕊女士,199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珠海珠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董事、副总裁等。截至目前,石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情况外,石蕊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韦晓路先生,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职于珠海华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截至目前,韦晓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情况外,韦晓路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待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查意见:通过审查由杨先生、石蕊女士、韦晓路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我们认为由杨先生、石蕊女士、韦晓路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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