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科力远2026-06-16 00:00

摘要

1科力远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一是投资建设定兴县10万千瓦混合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2二是选举副董事长及同意副总经理辞职;
3三是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4四是制定《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制度》。
5其中储能电站投资项目为公司新能源业务拓展的重要举措,人事变动涉及高管调整,新制定的理财制度旨在规范资金使用与风险控制。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聚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定兴县10万千瓦混合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定兴县10万千瓦混合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2、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3、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4、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强化风

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制度(2026年6月制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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