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杜顺仙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73.8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72.59%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杜顺仙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3.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余国旭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不适用
余恒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不适用
余杜康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因股东家庭资金需求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杜顺仙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6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杜顺仙女士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杜顺仙女士分别于2026年6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817,000股,2026年6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80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票3,61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73.88%
减少至 72.59%,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杜顺仙
5,721.1100
20.43
5,359.4100
19.14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
2026/6/4-2026/6/12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余国旭
8,906.8000
31.81
8,906.8000
31.81
/
/
/
余恒
3,068.8000
10.96
3,068.8000
10.96
/
/
/
余杜康
2,990.4000
10.68
2,990.4000
10.68
/
/
/
合计
20,687.1100
73.88
20,325.4100
72.59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杜顺仙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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