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会通股份2026-06-13 00:00

摘要

1会通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健益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5000万至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用途为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减资。
2提议人承诺推动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且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3该事项尚需履行审议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健益女士《关于提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健益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健益女士

2、提议时间:2026年6月9日

3、是否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健益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

7、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健益女士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健益女士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健益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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