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证券代码:688116
转债代码:118005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 明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持有人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解锁安排的,持有人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风险提示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三、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宏观经济周期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核心业务骨干。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112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1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522.4192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22.08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14.24万份,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金额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14.24万股,约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6,653.2051万股的 0.3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全部在存续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标的股票的价格为22.08元/股。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该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完成情况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八、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
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十、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 明...1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第一章 释义...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9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12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设置...16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0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21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9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与终止...31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35
第十一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36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38
第十三章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39
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40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天奈科技、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指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指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天奈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
原始出资金额
指
原始出资金额=认购价格×认购标的股票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标的股票数量以参加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在让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享受公司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标准,在本岗位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经公司董事会认同的在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以下人员: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骨干以及核心业务骨干。
如无特殊约定,所有参加对象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均需在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持股计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核心业务骨干。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11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522.4192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22.08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14.24万份,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其中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0人,认购份额合计不超过34.27万份,约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29.998%;其他人员认购份额合计不超过79.97万份,约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70.00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万份)
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拟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万股)
拟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1
TAO ZHENG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34.27
29.998%
34.27
0.093%
2
严燕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
蔡永略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4
MEIJIE ZHANG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5
姚月婷
董事
6
张景
董事
7
叶亚文
副总经理
8
岳帮贤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9
王鸣光
副总经理
10
刘磊
董事会秘书
11
YIN HUAN SHI
核心技术人员
7.23
6.329%
7.23
0.020%
12
刘飞
核心技术人员
13
郭卫星
核心技术人员
14
谢宝东
核心技术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
72.74
63.673%
72.74
0.198%
及核心业务骨干
(合计98人)
合计
114.24
100.00%
114.24
0.31%
注: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全部在存续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和最终份额分配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TAO ZHENG、严燕、蔡永略、MEIJIE ZHANG。前述人员为公司的核心管理层,长期担任公司的核心管理职务,对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决策、生产技术研发和日常运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带领公司发展至今创造了巨大贡献和成绩。基于此,上述人员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代表着管理层持续看好公司发展,有助于其更好地全面领导公司,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将会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因此,上述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重新分配后,单个员工所获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 30%。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522.4192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22.08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14.24万份,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6,532,021股的比例为 0.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0.61元/股,最低价为43.46元/股,回购均价为48.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90,646.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14.24万股,约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6,653.2051万股的 0.3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标的股票购买价格及其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2.08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38.24元/股的 50% ,即19.12元/股。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42.01元/股的 50%即21.01元/股。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41.57元/股的 50% ,即20.79元/股。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44.14元/股的 50% ,即 22.07元/股。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董事会将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其中: $ \mathrm{P}_{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配股
其中: $ \mathrm{P}_{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 $ \mathrm{P}_{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 $ \mathrm{P}_{2} $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3、缩股
其中: $ \mathrm{P}_{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4、派息
其中: $ \mathrm{P}_{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现金分红;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不做调整。
(二)关于购买价格的合理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及确定方法,是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兼顾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作用而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核心业务骨干,上述人员对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施、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有着直接且重要的影响。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适当的价格实现对上述人员的激励,可以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员工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吸引和留住优秀核心人才,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也设置了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及分期解锁机制,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要求;员工持股计划内在的激励机制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积极正面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设置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公司应当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拟展期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期解锁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50%
第二期解锁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间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要求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2026-2027年作为业绩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指标A单壁相关产品销售量增长率(定比2025年)
指标B海外品牌客户销售量增长率(定比2025年)
指标C净利润增长率(定比2025年)
第一个解锁期
2026
20%
20%
20%
第二个解锁期
2027
40%
40%
4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公司考核年度实际单壁相关产品销售量增长率为a,实际海外品牌客户销售量增长率为b,净利润增长率为c,实则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的公式为: $ \mathrm{X}=(60\% \times \mathrm{a / A}+20\% \times \mathrm{b / B}+20\% \times \mathrm{c / C})\times100。 $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对应的解锁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M)
X≥80分
100%
70分≤X<80分
90%
60分≤X<70分
80%
X<60分
0
若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未完全达标,则该期未能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统一参与业绩考核并按2027年公司层面业绩得分对应的解锁比例解锁。如若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未完全达标,则当期份额以及前期递延份额(如有)合计未能解锁的部分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持有人;或由管理委员会决定以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考核年度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40%~70%
0%
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份额 $ \times $当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 \times $当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前期递延份额(如有) $ \times $当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 \times $
前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该部分份额分配给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受让价格为该员工未能解锁份额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由管理委员会以上述受让价格返还给持有人;或由管理委员会决定以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持有人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出具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参与对象考核情况及可解锁的份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参与对象的考核结果时,关联委员应予以回避表决。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有人会议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其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一)持有人会议审议内容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4、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持有人自愿放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外);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7、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项;
8、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9、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计划规定的需要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并在首次持有人会议选举出管理委员会委员。此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等其他方式,通知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并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在保障持有人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持有人会议可以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通讯方式进行,所有通过该等方式参加会议的持有人应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三)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采取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
2、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其他未按规定进行书面表决的情形,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延长等规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议案除外),并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四)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五)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在收到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要求召开持有人会议的书面提议后,应在15日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
二、管理委员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统一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一)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选任程序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候选人,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当管理委员会委员出现不再适合继续担任委员职务情形时,由持有人会议罢免原委员和选举新委员。
(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持有人会议亦有权作出决议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过户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5、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确定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8、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制定、决定、执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1、持有人会议授权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经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4、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首次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并在首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出管理委员会主任。此后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六)代表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七)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四)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八)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九)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四、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三)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一)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二)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资产收益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二)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未经同意擅自做出上述处置的,该处置行为无效。
(三)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四)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安排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五)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的货币性资产,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现金股利每个会计年度均可以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有的计划份额占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若未来涉及相关权益不得解锁对应的现金股利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择机变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由管理委员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七)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付款项后进行分配。
(八)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若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由管理委员会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除上述情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持有人权益处置
(一)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解锁且可出售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其尚未解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并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受让,受让价格为该持有人未解锁份额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由管理委员会以上述受让价格返还给持有
人;或由管理委员会决定以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1、持有人担任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职务;
2、持有人或公司中任一方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及其他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3、持有人退休后若公司提出继续聘用要求而持有人拒绝的或持有人退休而离职的;
4、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5、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
6、持有人在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且该持有人未留在公司或公司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
7、其他经管理委员会认定为不适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
1、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
2、持有人退休后返聘的;
3、持有人因执行职务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且其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 100%。持有人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锁份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如有),并应在其后每次解锁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当期解锁份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如有);
4、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且其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 100% ,其持有的权益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该等继承人不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持有人资格的限制。继承人在继承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锁份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如有),并应在其后每次解锁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当期解锁份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
其他相关税费(如有);
5、持有人在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但该持有人仍留在公司或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
(三)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解锁且可出售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其尚未解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并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受让,受让价格为该持有人未解锁份额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并由管理委员会以上述受让价格返还给持有人;或由管理委员会决定以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同时,持有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持有人因负面情形导致的职务变更,前述负面情形指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
2、持有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前述个人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违反了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任何其他类似协议;违反了居住国家的法律,导致刑事犯罪或其他影响履职的恶劣情况;从公司以外公司或个人处收取报酬,且未提前向公司披露等。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持有人进行追偿;
3、持有人因违法违规失去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4、其他经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对公司有重大负面影响而不适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存续期内,若发生以上条款未详细约定之需变更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份额权益的情况,其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一)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收益时,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
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管理委员会应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权益分配。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下旬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38.70元/股)预测算,预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股份数量(万股)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6年(万元)
2027年(万元)
2028年(万元)
114.24
1,898.67
712.00
949.33
237.33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锁定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有效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促进公司积极稳健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
1、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维护持有人利益;
2、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交易账户等其他相应支持;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持有人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持有人按其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股东权利,并授权管理委员会统一行使(但持有人自愿放弃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的除外);
3、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的持有人承诺不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放弃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表决权;
4、在本计划存续期内,经管理委员会批准,持有人可以要求分配其所持本计划资产相关份额;
5、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计划的相关规定;
2、依照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自行承担与本计划相关的风险,自负盈亏,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3、遵守持有人会议决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按所认购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和方式缴纳认购资金;
5、在本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其依本计划所持有的份额,不得将其所持份额进行担保、质押或其他类似处置;
6、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持股计划份额被收回情形出现时,无条件认同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并配合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交易费用应按规定在发生投资交易时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资产管理费(如有)和托管费(如有)等费用,由持有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协议承担。持有人因参加本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相关税费等,公司将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股票售出后将持有人名下收益扣税后再行兑付持有人;
8、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放弃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表决权。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十三章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四、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文件。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发表意见。
六、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八、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九、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十、其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计划草案中所称“以上”均含本数,“超过”均不含本数。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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