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龙软科技2026-06-13 00:00

摘要

1龙软科技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2因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1.54亿元,较2023年增长率为-61.16%,两年累计增长率为-78.20%,远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最低要求增长30%或累计增长45%)。
3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3,200股。
4这是继第一个归属期后再次因业绩不达标而作废股份,反映出公司营收大幅下滑的严峻经营现状。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软科技”)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侯晓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6)。

(四)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六)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授予日为2024年5月15日: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A

业绩考核目标B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0%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00%或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00%。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0%或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0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00%或2024年-2026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0.00%。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00%或2024年-2026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5.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评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考核得分(S)

85(含)-100分

75(含)-85分

75分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A”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00%或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业绩考核目标B”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00%或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 153,863,416.56元,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61.16% 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8.20%,未达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不符合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到达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30% ,作废处理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23,200股。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

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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