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鑫科技2026-06-13 00:00

摘要

1吉鑫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张毅洁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6月11日至1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0.8万股,持股比例由5.02%降至4.9999%,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减持后其仍持有4845.17万股,且未来12个月内仍有不超过600万股(占总股本0.62%)的减持计划尚在实施中。
3前6个月内该股东已累计减持约969万股(占总股本1%)。
4本次变动不导致控制权变更。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鑫科技

股票代码:6012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张毅洁

住 所: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鑫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鑫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为如下含义:

吉鑫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毅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张毅洁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41988********

通讯地址

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尚在实施中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仍在规定期间内;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处置其在吉鑫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但仍有处置意向。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做好报批和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鑫科技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鑫科技股票48,659,6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21463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鑫科技股票48,451,6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8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2日减持上市公司208,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214647%,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减少至48,451,6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9%,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鑫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股)

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股)

占减持时对应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毅洁

集中竞价

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16日

9,690,335

969,033,512

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监管要求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投资者也可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

(张毅洁)

2026年6月1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股票简称

吉鑫科技

股票代码

6012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张毅洁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48,659,665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5.021463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48,451,665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89%变动比例:减少0.021464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2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___

(张毅洁)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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