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摘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简”)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大昂立”)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前,上海韵简持有公司股份94,04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4% ,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2,956,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6%
- 首次增持情况:上海韵简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3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本次增持成交总金额187.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韵简持有公司股份94,349,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8%。
- 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交大昂立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韵简拟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 7,749,200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含本次已增持数量),且不超过15,49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含本次已增持数量),增持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
持股数量
94,048,695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12.14%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___)☑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是☑否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4,048,695
12.14%
本次增持主体。
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53,248,817
6.87%
与上海韵简同一实控人。
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133,650
5.82%
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72,641
5.04%
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
1,452,500
0.19%
2024年5月,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韵简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合计
232,956,303
30.06%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是□否
增持主体名称
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A股:187.3万元
首次增持股份数量
A股:300,600股
首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A股:0.04%
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增持前:
A股持股94,048,695股,占比:12.14%
本次增持后:
A股持股94,349,295股;占比:12.18%
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及内容
☑是(内容:上海韵简拟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7,749,200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含本次已增持数量),且不超过15,49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数量),上海韵简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安排执行后续增持,公司亦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不适用
拟增持股份数量
A股: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7,749,200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含本次已增持数量),且不超过15,49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数量)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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