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吴启权被刑事立案的公告

ST长园2026-06-13 00:00

摘要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启权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事立案侦查。
2吴启权非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且已于2025年9月辞去董事长等全部职务,目前不在公司任职。
3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将配合调查并及时披露进展。

公告编号:202603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吴启权被刑事立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股东吴启权涉嫌挪用资金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吴启权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权于 2025年4月25日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于2025年9月12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离任后,吴启权不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吴启权被刑事立案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