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原股份: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摘要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1
邓福生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7.44
7.34%
0.0490%
2
成文术
职工董事、核心员工
0.89
0.88%
0.0059%
3
赵凯
总经理
5.81
5.73%
0.0383%
4
罗世敏
副总经理
5.15
5.08%
0.0339%
5
黎锦海
董事会秘书
2.90
2.86%
0.0191%
6
唐翠霞
党总支副书记、总法律顾问
2.44
2.41%
0.0161%
核心员工(共53人)
76.76
75.71%
0.5060%
合计
101.39
100.00%
0.6683%
注: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3、上述激励对象中,8名核心员工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另外46名核心员工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广西国资委印发《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 40%确定。
二、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邓福生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序号
姓名
职务
2
成文术
职工董事、核心员工
3
赵凯
总经理
4
罗世敏
副总经理
5
黎锦海
董事会秘书
6
唐翠霞
党总支副书记、总法律顾问
7
陈佐清
核心员工
8
李秋灵
核心员工
9
黄建创
核心员工
10
梁新波
核心员工
11
于天
核心员工
12
韦荣灵
核心员工
13
李廷
核心员工
14
余志武
拟认定核心员工
15
黄寅
拟认定核心员工
16
王晨曙
拟认定核心员工
17
王伟杰
拟认定核心员工
18
唐世旺
拟认定核心员工
19
韦剑涛
拟认定核心员工
20
林志旺
拟认定核心员工
21
廖泽洋
拟认定核心员工
22
冯成
拟认定核心员工
23
吴培锋
拟认定核心员工
24
张扬
拟认定核心员工
25
杨斌
拟认定核心员工
26
张文刚
拟认定核心员工
27
张波
拟认定核心员工
28
莫旭炜
拟认定核心员工
29
黄添瑞
拟认定核心员工
30
梁德新
拟认定核心员工
31
庞武明
拟认定核心员工
32
王斌
拟认定核心员工
33
廖鹏峰
拟认定核心员工
34
黄利友
拟认定核心员工
35
罗展
拟认定核心员工
序号
姓名
职务
36
黄开冰
拟认定核心员工
37
黄仕兴
拟认定核心员工
38
刘潇华
拟认定核心员工
39
吴堡权
拟认定核心员工
40
黄本贵
拟认定核心员工
41
陈耀
拟认定核心员工
42
岑岱嵘
拟认定核心员工
43
张洋
拟认定核心员工
44
张涛
拟认定核心员工
45
高翔
拟认定核心员工
46
刘永刚
拟认定核心员工
47
何俊
拟认定核心员工
48
邢泽华
拟认定核心员工
49
黄靓茹
拟认定核心员工
50
李飘
拟认定核心员工
51
曾一洲
拟认定核心员工
52
龚毅
拟认定核心员工
53
周盛龙
拟认定核心员工
54
刘俊余
拟认定核心员工
55
郭长宝
拟认定核心员工
56
苏孙贤
拟认定核心员工
57
陈志帆
拟认定核心员工
58
李刘炜
拟认定核心员工
59
吴昊楠
拟认定核心员工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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