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原股份: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华原股份2026-06-12 18:28

摘要

1华原股份发布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说明。
2因部分对象不符条件及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并结合广西国资委意见,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61人减至59人;
3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4.73万股调减至101.39万股;
4授予价格因除息由7.40元/股调整为7.14元/股;
5业绩考核新增研发投入绝对值指标(2026-2028年分别不低于2460万、3000万、3900万元);
6预计摊销总费用由688.08万元降至442.06万元。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年5月7日,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40)、《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42)、《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6-044)及《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6-045)。

2026年6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授予条件以及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意见,公司对《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说明如下:

一、《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特别提示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桂国资发[2020]29号)、《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资发[2020]3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桂国资发[2020]29号)、《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资考核分配[2020]3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激励对象的范围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1人,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职工人数673人的 9.06%。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人,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全部职工人数673人的 8.77%。

三、《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拟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4.7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171.2787万股的 0.6903%。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不设置预留权益。

本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后公告的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3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1.3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171.2787万股的 0.6683%。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不设置预留权益。

本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后公告的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1

邓福生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7.44

7.10%

0.0490%

2

成文术

职工董事、核心员工

0.89

0.85%

0.0059%

3

赵凯

总经理

5.81

5.55%

0.0383%

4

罗世敏

副总经理

5.15

4.92%

0.0339%

5

黎锦海

董事会秘书

2.90

2.77%

0.0191%

6

孙琳琳

财务负责人

2.68

2.56%

0.0177%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7

唐翠霞

党总支副书记、总法律顾问

2.44

2.33%

0.0161%

核心员工(共54人)

77.42

73.92%

0.5103%

合计

104.73

100.00%

0.6903%

注: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3、上述激励对象中,9名核心员工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另外46名核心员工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根据广西国资委印发《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 40%确定。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1

邓福生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7.44

7.34%

0.0490%

2

成文术

职工董事、核心员工

0.89

0.88%

0.0059%

3

赵凯

总经理

5.81

5.73%

0.0383%

4

罗世敏

副总经理

5.15

5.08%

0.0339%

5

黎锦海

董事会秘书

2.90

2.86%

0.0191%

6

唐翠霞

党总支副书记、总法律顾问

2.44

2.41%

0.0161%

核心员工(共53人)

76.76

75.71%

0.5060%

合计

101.39

100.00%

0.6683%

注: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3、上述激励对象中,8名核心员工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另外46名核心员工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根据广西国资委印发《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 40%确定。

五、《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4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4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14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1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原为每股7.40元,因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除权除息调整为每股7.14元。

六、《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85%;

2、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500万元;

3、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8,420万元;

4、2026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6%;

5、2026年营业现金比率不低于17.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85%或2026年、2027年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不低于13.85%;

2、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1,000万元或2026年、2027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49,500万元;

3、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9,550万元或2026年、2027年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7,970万元;

4、2027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7%。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5、2027年营业现金比率不低于17.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或2026年、2027年、2028年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不低于13.90%;

2、202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3,000万元或2026年、2027年、2028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252,500万元;

3、2028年净利润不低于10,990万元或2026年、2027年、2028年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8,960万元;

4、2028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8%;

5、2028年营业现金比率不低于17.75%。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85%;

2、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500万元;

3、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8,420万元;

4、2026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6%,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2,460万元;

5、2026年营业现金比率不低于17.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85%或2026年、2027年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不低于13.85%;

2、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1,000万元或2026年、2027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49,500万元;

3、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9,550万元或2026年、2027年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7,970万元;

4、2027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7%,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

5、2027年营业现金比率不低于17.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或2026年、2027年、2028年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不低于13.90%;

2、202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3,000万元或2026年、2027年、2028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252,500万元;

3、2028年净利润不低于10,990万元或2026年、2027年、2028年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8,960万元;

4、2028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8%,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3,900万元;

5、2028年营业现金比率不低于17.75%。

七、《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会计处理

修订前:

假设公司在2026年7月中旬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董事会召开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3.97元/股,假定为授予日收盘价)对拟授予104.7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6年(万元)

2027年(万元)

2028年(万元)

2029年(万元)

2030年(万元)

104.73

688.08

118.26

258.03

194.95

88.88

27.95

修订后:

假设公司在2026年7月初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董事会召开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1.50元/股,假定为授予日收盘价)对拟授予101.3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

(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6年

(万元)

2027年

(万元)

2028年

(万元)

2029年

(万元)

2030年

(万元)

101.39

442.06

82.89

165.77

121.57

55.26

16.58

八、《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九、《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十、《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十一、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不涉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56)。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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